东南网10月21日讯(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) 为进一步引导支持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,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,省民政厅日前出台《2022年支持全省性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》,提出支持10个项目,每个项目资助25万元。
根据方案,今年支持范围聚焦“帮特困、扶贫弱、助急难、补短板”。支持全省性慈善组织发挥优势,立足实际,开展慈善活动、提供社会服务,培育发展慈善组织。每个慈善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,资助范围不包括向受益对象发放救助款、奖学金和补贴,以及图书赠送、投资、户外活动、考察旅游、种植养殖等款项。
项目内容主要包括:扶老助老服务,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、康复护理、医疗保健、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服务;儿童关爱服务,向包括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留守儿童、困境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提供教育、医疗卫生、文化活动以及监护评估、心理疏导等个性化帮扶;扶残助残服务,为残疾人、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包括生活照料、康复训练、医疗救护、就业帮扶、精神慰藉等社会服务;救助帮扶服务,针对困难群众易致贫、返贫原因,提供基本生活、医疗、教育等方面的救助服务项目;助力乡村振兴,聚焦“三留守”人员等特殊群体巡访关爱、促进矛盾调解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、培育文明乡风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,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、就业、教育、健康、养老等多样化帮扶;城乡社区服务,以城乡社区为依托,开展为民服务、帮扶救助、环境保护、就业指导、文化体育、应急救援、社会工作、志愿服务等社会服务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