莆田发布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标准
系我省在该领域首个省级地方标准
东南网9月8日讯(福建日报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姚军英 游晓璐) “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有什么形式?具体细则有哪些?”近日,由莆田市民政局牵头申报的《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》以福建省地方标准公布。据悉,这是我省首个该领域的省级地方标准。
据了解,《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要求》明确了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的基本原则、机构、主体、程序、成果落实和监督、工作保障等,为基层民主协商提供了一套完善标准的工作方法。
近年来,莆田市依托“党建+”邻里中心、邻里会客厅、矛盾调解室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设立民主议事厅,覆盖率达100%;成立村(居)议事协商工作委员会,通过民主议事、民主恳谈、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协商工作。今年以来,全市已收集议题3600多个,协商成功率达94.7%。此外,莆田市还灵活运用调研论证、线上协商等机制,推动“民事民提、民事民定、民事民办”有效落地,构建了“需求问事、协商议事、自治管事、为民办事”的社区治理新模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