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南网8月8日讯(福建日报记者 朱榕)近日,省总工会、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共享司机之家建设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布点建设200个共享司机之家。其中,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布点建设70个,在普通公路服务区布点建设10个,在物流园区(物流公司)、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布点建设10个。
共享司机之家建设从7月开始,至12月结束,将分为基础型和扩展型两种建设类型,其中:基础型应具备停车、短暂休息、车货安保、如厕卫生、净化水、爱心服务、咨询服务、宣传教育等基本功能;扩展型在此基础上还应具备热水沐浴、热饭热菜、洗衣烘干、工会帮扶等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