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南网首页| 繁体| 设为首页| 加入收藏
aa
您所在的位置:海外频道 >  中外头条 > 正文

外逃11年!一名重要红通犯罪嫌疑人被从印尼遣返回国

2024-03-14 16:44 来源: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:王勇

3月14日上午,公安部“猎狐行动”工作组成功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、外逃11年之久的红通犯罪嫌疑人刘某龙,从印度尼西亚押解回国。

据了解,2010年4月至2012年12月期间,犯罪嫌疑人刘某龙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、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情况下,以投资为名、高息为饵,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巨额资金,造成巨额经济损失。2013年初,刘某龙潜逃至印尼;同年3月,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公安局对刘某龙立案侦查;同年6月,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对刘某龙批准逮捕。

2014年“猎狐行动”开展以来,中国警方即将刘某龙列为重点追逃对象;同年11月,国际刑警组织对刘某龙发布红色通报。十年间,中国警方与印尼执法部门就该案不断深化执法合作,锲而不舍追查刘某龙藏匿地点。今年2月,印尼执法部门将刘某龙抓获,随后在中国驻印尼使馆大力支持下,刘某龙最终被遣返回国。

公安部“猎狐行动”办公室负责人表示,此案嫌疑人的成功到案,再次彰显了无论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跑多远、逃多久、藏多深,公安机关都将“一追到底”的坚定决心。同时,公安机关正告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,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世上没有法外之地,主动回国投案才是唯一正确出路。

推荐阅读
东南网全球站点
FJSEN Global Sites
东南网美国站
东南网澳大利亚站
东南网香港站
东南网菲律宾站
东南网阿根廷站
东南网马来西亚站
东南网日本站
东南网新西兰站
东南网英国站
关注我们
Follow Us
联系我们
Contact Us
东南网海外频道联系电话、传真:0591-83729159
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4楼
合作媒体
Associated Media
闽ICP备案号(闽ICP备05022042号)
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(署)网出证(闽)字第018号
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:1310572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(闽)字第085号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-20100029
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,
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,不得转载、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