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南网9月5日讯(福建日报记者 邓婕 廖丽萍) 近日,厦门市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厦门市金砖创新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厦门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《关于建立海丝中央法务区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机制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。
《若干措施》包括组建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专家库、遴选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服务、开展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培训、建立面向金砖国家的域外法查明平台等10项措施。据介绍,厦门将组建面向金砖国家法律服务专家库,依托海丝中央法务区专家顾问、厦门金砖国家创新基地专家资源、各类法学院校和法律专业人才资源,为加强面向金砖国家的法律研究、政策咨询、经贸交流等提供智库支持。